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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城市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新的住房保障产品,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公共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或者以承租者能承受的低于市场租金标准提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一般最长5年。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房保障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其他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一旦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就必须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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