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从国家到地方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从2008年起,我区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当年建设廉租住房96套(64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500套(46200平方米),并逐年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建设规模,截止2011年6月,全区累计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近5.26亿元,新建廉租住房409套(24418.62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440套(129996.92平方米)。
2011年我区又启动建设734套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拆迁家庭的限价商品房。2012年,区政府决定再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划拨河下四期近120亩土地建设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一体的保障性住房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