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区住房保障工作成绩喜人,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悉心指导和楚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原有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的基础上提标扩面,自2009年7月份开始对城区范围内所有人均月收入460元、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房保障,做到廉租住房的应保应保。
截止2012年6月底,我区共有廉租住房在保家庭519户,其中租赁补贴家庭360户,实物配租159户。自2006年我区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累计到目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98户发放补贴资金近1000万元,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专项建设资金6500万元,住房保障资金支出总额达7500万元。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为由2008年的0.83%下降为2011年底的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