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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方式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1.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20元(含);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且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淮城镇、城东乡规划区内的城市户口家庭。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自有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三)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

(四)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

(五)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

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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